三、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
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反映了税收所具有的调节功能,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职能。它使税收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一)税收调控目标
税收作为政府调控手段之一,其调控目标自然与政府的总体经济目标相一致。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是传统的四大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因此,它们也往往成为重要的税收调控目标。当然,诚如诸多宏观经济学方面的论著所说的,这四大经济目标之间是存在一定矛盾的,因此,同时实现四大目标一般认为是不现实的。实际上,在不同时期经济环境不同,政府的调控目标自然也有所侧重,如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稳定物价往往就成为主要的调控目标,而在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如何刺激经济增长则往往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因此,就税收政策而言,其要实现的目标在不同时期也是有所侧重的。
上述四大经济目标,其提出的时间并不长,是在凯恩斯主张政府干预经济而出现宏观经济学上所谓的"凯恩斯革命"之后,但我们在这里之所以说它们是"传统"的经济目标,是基于近年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而言的。上述经济目标是建立在以国民生产总值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工业发展观的基础之上的。这种发展观存在一个重要缺陷,即其所指的经济增长没有考虑环境成本。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正是对原来狭隘的经济增长目标的一种校正。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目标不应再局限于以经济增长为核心,而应提高到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因此,可持续发展就应成为现代经济政策的最高目标。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保护环境,促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这又在根本上有赖于先进技术的开发与运用。因此,可持续发展以及由此而需要强调的环境保护和促进科技进步,就成为了现代经济政策因而也是税收政策的新目标。
此外,调节收入分配和协调地区间经济的均衡发展,也是税收调控的重要目标。至于通过涉外税收政策鼓励吸引、利用外资,也通常是各国特别是经济发展中国家所追求的经济目标之一。 (二)税收调控手段
为实现调控目标而可供利用的税收手段很多,但从原则上说,不外乎两种:增税和减税。而具体的增税、减税措施则五花八门:开征新税、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减少优惠等等都能起到增税的效果;而税种停征、提高起征点或免征额、调低税率及实行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等等都具有减税作用。
无论是增税还是减税,都是一个相对概念,具体可以通过税负这一量化指标来衡量:税负提高,则增税;税负下降,则减税。税收总量政策通过宏观税负的增减变化来反映,税收的结构政策则通过税负的区别对待来实现。
(三)税收调控机理
调控政策之所以能起作用,是因为政策手段与政策目标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实现过程就是通常所谓的传导机制。税收调控手段--增税或减税,与各种税收调控目标之间也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简言之,增税,在总量上具有紧缩效应,在结构上表现为抑制性调节;减税,在总量上具有扩张效应,在结构上则表现为鼓励性调节。税收之所以具有这种内在作用,是因为:第一,政府的储蓄、消费倾向与企业、个人的不同,因此,税款从企业、个人手中转向政府,势必影响社会的总储蓄、总消费水平,从而影响社会总供求水平。第二,税收影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增税使纳税人税后可支配收入减少,减税则意味着税后可支配收入的相对增加。因此,增税和减税所引起的税收成本的增减(对投资而言,无论是间接税还是直接税,税收实质上都是投资成本的一部分;就消费而言,无论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税收都是消费者承担的价格的一部分),势必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投资或消费行为。第三,税收调控政策本身具有示范和引导效应,政府采取增税措施来实施调控,表明政府在总量上欲实行紧缩政策,或在结构上实施限制性政策,从而引导企业和居民的投资和消费行为。特别是在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起步阶段,涉外税收政策的示范作用更为明显;涉外税收优惠往往成了实行对外开放,鼓励外资引进的象征。第四,在宏观税负不变的情况下,对某一方面开征新税或增税,意味着可以相应降低其他方面的税负;反之,对某一方面停征税收或减税,则其他方面需负担更多的税收。因此,利用税收可以有效地校正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即通过征税(或增税)可以使外部成本内在化,如对污染征收污染税可以增加排污成本;通过税收优惠可以使外部性效益内在化,譬如对植树造林方面的税收鼓励,与正常税负相比,就相当于得到一笔补贴而增加收益。从中也可以说明,税收政策对环境保护,进而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税收的调控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正是由于与经济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税收才谈得上反作用于经济。但这种反作用并不是被动的、消极的。只有认识、掌握了税收与经济之间的内在规律,认清了税收调控的作用机理,才完全可以运用税收手段来调控经济,实现预定的政策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