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
 
::::征收流程::::
 
崇文地税局办理个人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流程
(国税发〔2005〕89号)
  一、北京市崇文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窗口的设置:
  (一)我局设在崇文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土地管理局服务大厅的窗口(以下简称契税直征窗口)负责办理征收(包括减免)营业税、契税的相关手续并负责为其代开发票,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南里富贵园小区二期3号楼二层,电话:67121551;
  (二)我局纳税服务大厅负责办理征收(包括减免)营业税的相关手续并负责为其代开发票,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西路8号,电话:67176620。
  二、营业税及其附加的征收流程
  (一)纳税人需持以下材料到我局设置的各征收窗口办理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的缴纳手续:
  1.原购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或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原购房发票或合法票据;
  3.个人合法身份证明原件;
  4.《崇文区二手房交易涉税登记表》。
  (二)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纳税人填写并签字的《崇文区二手房交易涉税登记表》后,手工填开通用税收缴款书,交纳税人,由纳税人到服务大厅的银行收款处缴纳税款。
  三、契税的征收流程
  (一)纳税人需持以下材料到我局契税直征窗口办理契税缴纳手续:
  1.购房合同;
  2.付款凭证;
  3.纳税人个人合法性身份证明或法人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个人合法性身份证明;
  4.营业税及其附加的缴款书原件或减免营业税的证明;
  5.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留存复印件。
  (二)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纳税人填报并签字的《契税纳税申报表》后,填开缴款凭证,交纳税人,由纳税人到服务大厅的收款处或银行缴纳税款。
  四、纳税人申请免征营业税流程
  (一)纳税人申请营业税减免的,应持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设置的各征收窗口办理免征手续。
  1. 《崇文区二手房交易涉税登记表》;
  2.个人原购房的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买卖合同及原购房发票或合法票据;
  4.售房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二)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审核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符合条件的,开具《个人售房免税通知书(暂用)》,交纳税人。
  注:所有复印件要用A4纸复印,签字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个人购买住房销售业务代开发票程序
  (一)凡个人购买在我区范围内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包括应征营业税范围的纳税人和免征营业税的纳税人),到我局设置的征收窗口或崇文区房地产交易综合服务大厅契税代征窗口办理代开发票手续。
  (二)申请代开发票时,售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1.售房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原房屋所有权证;
  3.原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核定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4.房屋买卖合同书;
  5.原购房发票或合法票据;
  6.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缴款书(或减免税证明);
  7.《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申请表》;
  8.《崇文区二手房交易涉税登记表》。
  (三)窗口工作人员应对销售住房的个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凡申请开具发票的销售住房价款明显不合理的,依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确认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5〕55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所有复印件要用A4纸复印,签字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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